不是所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都可以到法院打官司!-尊龙凯时一人生就是博官网

不是所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都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3-11-15


俗话说:出现了种粮热潮,这种热潮的出现,刺激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从而导致了大部分外出经商、打工农民回乡承包土地,导致了农村承包土地纠纷的增多,那么,哪些承包纠纷,可以到法院打官司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这类纠纷通常涉及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以及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承包方因发包方违约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或者因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等。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涉及承包经营权被侵犯的情况,例如,未经过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占用他人承包地、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涉及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例如,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合同不合法、流转费用支付问题等。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涉及承包地被征收后,补偿费用的分配问题,例如,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就补偿费用的分配产生分歧,或者承包方之间就补偿费用的分配产生纠纷等。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涉及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例如,继承人之间就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产生纠纷,或者继承人因继承问题与发包方产生纠纷等。

此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民事纠纷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二是维护公平公正原则,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三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原则,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原则,即人民法院应当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招募三农调研员,关注三农焦点问题,解决人民群众的相关法律诉求,致力于我国三农事业发展,欢迎您加入。010-56222885、010-56019387、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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